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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口钢铁、铝、电力、氢气和其他货物征收碳边境关税旨在改善欧盟的绿色承诺,确保进口货物的碳价格与国内产品价格持平。2023年10月1日,CBAM进入过渡阶段,在此期间,欧盟进口商必须周期性地报告进口货物包含的排放量。

该机制的最终引入工作将交错进行,持续至2026年1月,届时,进口商将开始根据欧盟排放交易计划(ETS)免税额缴纳税费。

CBAM实施时间表

敬请查看我们的 CBAM指南,其中包含您需要了解的碳关税相关内容。如需详细了解评估公司碳足迹以及所需的减排工具,请访问ecovadis.cn/carbon

根据法案的规定,如果企业在英国经营或是在英国经营的公司的一部分,并且其营收(或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营收)至少达到每年 3,600 万英镑,则有义务编备打击现代奴役和人口贩卖的年度声明。

声明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需要概述在财务年度内他们为避免其供应链或其业务的任何部分内发生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工而采取的措施,或公布他们并未执行任何此类措施的声明。法案并未订明声明的格式或内容,但就应当纳入的内容提供了一般指引:

  1. 组织架构,包括组织的活动和供应链
  2. 关于打击现代奴役和人口贩卖的公司政策
  3. 公司的相关尽职调查程序
  4. 公司及供应链存在现代奴役和人口贩卖风险的环节,以及为应对该风险而已采取的措施
  5. 避免公司或供应链内发生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工的效能
  6. 向公司员工提供的有关培训

公众审查的参与

符合法案适用范围的组织必须在其网站上公布其声明,同时也必须在其主页的显眼位置提供该声明的链接。

尽管没有公布该声明并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受到财务处罚,但英国国务大臣有权寻求强制执行令*,要求组织遵守。事实上,该权力的实际影响将对组织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建议修订

英国政府概述了修订《打击现代奴役法案》(Modern Slavery Act),通过针对违反义务者引入民事处罚,以增加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其经营业务和供应链中打击现代奴役的责任。如果修订法案获得采纳,报告要求将扩展至公营实体,而执法机构将拥有更强的工具,以保护现代奴役的受害者,将施害者绳之于法。

获取 免费资源,以帮助您理解英国《打击现代奴役法案》及要求反对现代奴役披露的q其他规定。

2024 年 3 月 15 日,欧盟理事会最终投票通过了《企业社会责任尽职调查指令》(CSDDD 或 CS3D)。2023 年 12 月曾达成一项折衷协议,该协议的核心内容不变。这意味着,规定范围内的公司将受到更广泛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义务的约束。然而,漫长的谈判和巨大的让步使得 CSDDD 适用范围比原先计划的营业额和就业门槛大幅缩小。 目前,约有 5400 家公司直接受到该指令的影响。

哪些公司属于 CSDDD 的范围?

CSDDD 适用于员工人数达 1000 人且一个财年内全球年度净营业额超过 4.5 亿欧元的公司。不再对高风险行业予以划分。

欧盟以外的第三国该怎么办?

对于欧盟以外的公司而言,如果其在欧盟的净营业额超过 4.5 亿欧元,则会受到影响。直接进入欧盟的公司或与欧盟各方签订特许经营或授权协议集团的终属母公司也在此范围之内。

现在情况如何?

实施期已大幅延长,预计将于 2027 年年中开始。实际实施期取决于 CSDDD 的执行速度——这将由新当选的欧洲议会再次投票决定。投票决定后,欧盟成员国会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

在欧盟开展运营活动的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需要满足《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规定的报告要求。对于投资基金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绩效数据,在欧盟市场销售产品的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都有提供公开透明、准确无误数据的法律义务。报告范围取决于基金的类别——根据基金对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的考虑程度、是否促进社会和环境目标的实现以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投资目标,《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将披露内容分为三类。因此,投资基金符合三类中的一类:

第6条类别——不提倡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目标,不在投资战略中优先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基金。
第8条类别(也称为“浅绿色”)——促进具有积极正面的社会和环境质量效益的投资,但没有可持续投资目标的基金。
第9条类别(或“深绿色”)——具有可持续投资目标的基金,大部分投资组合由注重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投资活动组成。

可自由决定投资基金属于的类别,只要能达到为所选类别设定的报告标准即可。第8条和第9条类别的基金需要报告可持续投资与欧盟分类标准的一致性。

欧盟净零计划的重点在于,该分类法允许根据科学标准对 170 种经济活动进行标准化分类。任何活动必须有助实现以下六个环境目标中的至少一个,方可视为“符合分类法”:

  1. 气候变化缓释(组织机构的环境影响)
  2. 气候变化适应(组织机构的环境影响)
  3. 水资源和海洋资源的使用与保护
  4. 循环经济转型
  5. 污染防控
  6.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

此外,要想根据《欧盟分类法》归类为可持续,相应活动不得有悖于此前提及的任何环境目标,并且需要满足最低限度的保障要求,例如《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自 2023 年 1 月起,优质公司需要参照分类法标准评估其活动效果,并且公开披露相关结果。下列各方必须遵守《欧盟分类法》

CSRD 加强并拓展了《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 前身的要求,由此扩大了其范围。全球范围内约有 50,000 家公司将受到影响,他们将必须报告多种主题,其中包括气候变化、污染、生物多样性、资源使用和价值链中的工人。

欧洲委员会任命欧洲财务报告准则咨询组 (EFRAG) 制定了详细的披露标准以帮助实施 CSRD 的要求,它被称为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 (ESRS)。

ESRS 所要求的信息

首批 12 个标准包含两个跨领域交叉标准和十个主题标准,涵盖了所有行业的一般披露。即将发布的第二批将对行业特定的标准以及与中小企业相称的标准做出规定。

ESRS 1 般要求
ESRS 2 般披露

ESRS E1 气候变化
ESRS E2 污染
ESRS E3 水资源与海洋资源
ESRS E4 生物多样性
ESRS E5 资源使用和循环经济

ESRS S1 自有劳动力
ESRS S2 价值链中的工人
ESRS S3 受影响的社区
ESRS S4 消费者和终端用户

双重重要性评估

在首批 ESRS 中,只有关于一般披露的 ESRS 2 提出了强制性报告要求。除了无需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而仅需提供一般报告概念的 ESRS 1 之外,10 个主题标准(E1-E5、S1-S4 和 G1)均需要进行双重重要性评估。

通过关于影响、风险与机遇 (IRO) 的双重重要性评估,公司能够判断出哪些方面对于其业务和利益相关者十分重要,因此必须将它们纳入到其 CSRD 报告中。

CSRD 报告时间表

CSRD 将在 2024 年至 2029 年期间分阶段进行,从员工人数超过 500 人的大型公司开始,让规模较小的公司有时间达到标准要求。如果超过了特定的门槛,那么在欧盟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非欧盟公司也将受到影响。

转化为国家法律

CSRD 是一项指令。这意味着它无法直接用于国内法律,成员国必须将其转化为一项国家法律。

违规处罚和一般执行规则由各个欧盟国家决定,因此各个管辖区域的执法程序和处罚可能会有所不同。

Lieferkettengesetzes (LkSG) 要求在德国设有主要营业地并雇佣至少 3,000 人(从 2024 年 1 月起至少 1,000 人)的公司披露他们的尽职调查措施,以防范和减轻人权侵害和环境破坏的风险。该法律也将间接影响这些公司数以千计的供应商,不仅仅是在德国。

该法律管辖范围内的公司必须:

  1. 针对其自身运营和直接(或在某些情况下间接)供应商的运营定期进行(至少每年一次)人权和环境风险分析
  2. 对经证实存在人权和环境损害的间接供应商进行临时风险分析

该法律包含处罚规定,对不遵守规定的处罚可高达公司年营业额的百分之二。但是,在监督 LkSG 实施的德国政府机构BAFA的充分指导下,该法律还建立了一系列符合要求的方法论路径。

详细了解 EcoVadis 解决方案如何支持贵公司实现符合 LkSG 的风险分析与合规

适用于在法国成立、在法国雇用5,000名以上的员工或在全球雇用10,000多名员工的公司。根据法国的《谨慎责任法》,某些大型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必须遵守《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它要求公司在整个供应链中建立尽职调查流程,以防止侵犯人权和环境的行为。在立法范围内的公司需要制定风险映射,按区域或类别确定供应商的风险等级,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和缓减措施,并制定年度计划(“警惕计划”),说明相关风险和为解决这些风险而采取的措施。在正式投诉之后,未能采取足够的努力或遵守合理谨慎的标准可能导致违约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要了解更多关于《谨慎责任法》如何影响您的业务, 请阅读我们的白皮书(法语版)。

2017年,法国对达到一定门槛的法国公司规定了“谨慎责任”,成为率先开展人权尽职调查监管的国家。自此,在法国拥有5,000名员工以及在国内外拥有10,000名员工的公司必须制定、有效管理和沟通措施,以识别和预防侵犯人权、基本自由、个人健康和安全以及环境的行为。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公布年度警戒计划,其涵盖五个方面:

如需进一步了解《谨慎责任法》会如何影响您的企业,请参阅这份 两页的法文资料.

荷兰正在考虑进行强制性尽职调查,以预防为荷兰市场供应产品的供应链中出现童工使用现象。该法律将要求向荷兰消费者出售商品或服务的公司调查其供应商的雇佣行为,不免除法律形式或法律规模的公司。如果有明确迹象表明商品和/或服务使用了童工进行生产,公司就必须制定行动计划,避免今后再次使用童工。

该法律还规定了一项报告义务——公司需要提交一份声明,说明他们已对供应链进行了适当的尽职调查,以防使用童工。从法律生效之日起,范围内的公司将有六个月的时间提交所需的文件。对于发现尽职调查不充分或缺乏行动计划或报告声明的公司,将处以巨额行政罚款和处罚。

《透明度法案》适用于挪威的大型企业,以及在挪威提供商品或服务,或有义务在挪威纳税的大型外国企业。规模较大的企业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或以上(共三个条件)的企业:

符合《经合组织准则》的尽职调查

该法案与《经合组织准则》和《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等国际标准并无实质性差异,但在供应链覆盖范围方面要求更高。公司需要在其整个业务关系中以适合其类型、企业规模、行业和运营环境的方式开展尽职调查。

人权报告要求

公司还必须公开透明地披露其履行人权责任的情况:适用范围内的公司必须在董事会全体成员签字后在公司网站上发布年度人权声明。

报告实体还应能够根据个人要求公开透明地传达其尽职调查工作及结果。在实践中,这意味着任何公众成员都可以询问这些详情。请求获取信息的权利是挪威《透明度法案》的独特之处, 德国法国的尽职调查法以及欧盟《企业社会责任尽职调查指令》(CSDDD)提案中都未作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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