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责任法》(Duty of Car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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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欧洲 | 2017
《谨慎责任法》(Duty of Care Law)
适用于在法国成立、在法国雇用5,000名以上的员工或在全球雇用10,000多名员工的公司。根据法国的《谨慎责任法》,某些大型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必须遵守《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它要求公司在整个供应链中建立尽职调查流程,以防止侵犯人权和环境的行为。在立法范围内的公司需要制定风险映射,按区域或类别确定供应商的风险等级,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和缓减措施,并制定年度计划(“警惕计划”),说明相关风险和为解决这些风险而采取的措施。在正式投诉之后,未能采取足够的努力或遵守合理谨慎的标准可能导致违约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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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国对达到一定门槛的法国公司规定了“谨慎责任”,成为率先开展人权尽职调查监管的国家。自此,在法国拥有5,000名员工以及在国内外拥有10,000名员工的公司必须制定、有效管理和沟通措施,以识别和预防侵犯人权、基本自由、个人健康和安全以及环境的行为。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公布年度警戒计划,其涵盖五个方面:
- 绘制风险图,以确定、分析和优先处理风险
- 定期评估供应商、承包商或子公司
- 开展降低风险或预防严重损害的行动
- 与代表公司的工会协商制定风险存在或发生的预警和投诉机制
- 建立监督措施执行情况并评估其效果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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