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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 从2024年起为2023年财政年度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指令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CSRD) 是由欧盟委员会发起的一项重要监管改革,目的是改善非财务报告的环境。它扩展了现有的非财务报告指令 (NFRD) 范围,提高了报告要求,并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到了公司治理中,从而对其进行了大幅拓展。

哪些公司会受到影响?

受到 CSRD 影响的公司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是 NFRD 所涵盖公司的十倍。它包含了欧盟国家内部的大约 50,000 家公司以及总部位于欧盟国家之外的其他 10,000 家公司。此外,范围不限于上市公司。无论是独立经营还是归属于统一集团,各种类别的实体都可能会受到这些报告要求的约束。

报告时间的要求是怎样的?

报告时间根据实体类型而有所不同。被归类为“大型企业”且证券在欧盟监管市场上市且员工数量超过 500 人并且受到 NFRD 约束的实体需要在 2024 年报告,并在 2025 年之前发布报告。其他所有大型企业的报告时限为 2025 年,报告发布时间为 2026 年。小型实体的报告要求延后一年生效,公司总部位于欧盟国家之外的公司需要在 2028 年通过其在欧盟国家的子公司进行报告,发布时限为 2029 年。

主要的报告要求有哪些?

与被取代的 NFRD 以及迄今为止的其他许多国家标准相比,CSRD 在报告要求上取得了新的突破。这些要求的核心是“双重实质性”原则。它规定公司不仅要认识到对其运营造成风险的企业社会责任挑战,还需要认识到其业务对于全球生态和社会所造成的影响。所涵盖的主题包括气候变化以及其他环境主题(如污染和生物多样性)、社会主题(如自有员工和价值链中的工人)、公司治理主题(如商业道德和供应商支付 方式)。

公司需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报告,具体依公司地点、规模和行业而定。这些标准中的一部分(例如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标准)已经定稿,而其他标准仍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