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法规页面
欧洲 | 生效日期:2020年

欧盟分类法

欧盟净零计划的重点在于,该分类法允许根据科学标准对 170 种经济活动进行标准化分类。任何活动必须有助实现以下六个环境目标中的至少一个,方可视为“符合分类法”:

  1. 气候变化缓释(组织机构的环境影响)
  2. 气候变化适应(组织机构的环境影响)
  3. 水资源和海洋资源的使用与保护
  4. 循环经济转型
  5. 污染防控
  6.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

此外,要想根据《欧盟分类法》归类为可持续,相应活动不得有悖于此前提及的任何环境目标,并且需要满足最低限度的保障要求,例如《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自 2023 年 1 月起,优质公司需要参照分类法标准评估其活动效果,并且公开披露相关结果。下列各方必须遵守《欧盟分类法》

  • 已受非财务报告指令 (NFRD) 约束的大型公益公司
  • 目前不受《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 约束的企业,但满足CSRD《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 三项标准的两项:i) 超过 250 名员工;
    ii) 年营业额至少 4,000 万欧元;
    iii) 资产负债表至少 2,000 万欧元
  • 上市中小型公司
  • 欧盟境内提供金融产品的金融市场参与者,包括职业养老金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