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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 第一阶段从2021年,第二阶段从2023年

《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

适用于所有资产及基金经理。

SFDR 引入报告规则,使基金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况与投资者更具可比性。符合条件的公司必须披露评估环境、社会和治理结果的预定义指标。该法规要求资产经理提供标准化报告,说明 ESG 因素如何在公司和产品层面进行整合。